明明有法律
相关推荐
世字草书怎样写
小白实用书写技法
[回答] 步骤1、横向右上方倾斜,拐上去然后拉下来到右下角;步骤2、不要断笔,拐上去拉下来到左下角,向右写一个折即可。
土地每亩补贴多少
法妞问答
[回答] 因为土地本身存在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地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所以对于价格这个东西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承包土地经营户主要可以申请两种的补贴,水稻种植每亩地补贴十五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补贴是十块钱。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区别
华律网
[回答]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1.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2.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区别
法妞问答
[回答] (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主体的待遇不同;(4)报酬的性质不同;(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6)使用的法律不同;(7)受外界干预程度不同;(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10)劳动力的分配权、支配权不同。
数的行书怎样写的
白宇东书法工作室
[回答] 方法一:步骤1、写完前三画后直接拐到最上方;步骤2、竖写完后直接连笔写下方的女字;步骤3、最后连笔写出反文旁。方法二:步骤1、写完前三画后直接拐到最上方;步骤2、竖写完后直接连笔写下方的女字;步骤3、连笔写出反文旁的前两笔;步骤4、连笔写出反文旁的后两笔。
土地确权什么意思
法妞问答
[回答]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无效合同诉讼时效
明明有法律
[回答]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是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1、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则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所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主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是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3年。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土地侵权赔偿标准
明明有法律
[回答] 1、土地侵权是指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给土地合法使用人的造成了损失,赔偿标准通常是以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来计算的。2、土地侵权因为侵权人具有主观过错,所以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如果是土地被政府征收,没有主观过错,此时土地征收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3、土地被征收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价的不同,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国家并没有全部统一补偿标准,而是由市、县政府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去制定标准,而且每一年的标准也是有变化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回答]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最长承包期限是30年。
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
法妞问答
[回答]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60%收取。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按第一条规定执行。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 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