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病人出现了骨裂的情况,如果是上肢部位的骨裂,这种情况在骨裂以后可以形石膏托或者制直距地外固定,在外固定以后骨折端相对稳定,这种情况是不影响病人下地负重活动的,但是在下地负重活动期间,一定要将患侧肢体,悬吊于胸前,有利于静脉的回流肿胀的消退,和骨折端血运的恢复。如果说病人骨裂是脊椎部位的骨裂,这种情况下地走路的时间骨折后一个月,一个月左右,骨折端就会相对的稳定,就可以带腰围带或者是脊椎固定带下地负重活动,如果病人是下肢部位的骨裂,如果是逐步的骨裂,下地负重的时间是骨折后四周,如果是小腿大腿的骨裂,小腿是六周以后才可以主管逐渐的下地走路,大腿部位需要八周的时间才可以逐渐的下地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