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患者按照反映病情严重的程度、对治疗措施选择、劳动能力的评定和预后的判断等方面,采用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提出的分级方案,称NYHA分级,分为四级:I级,患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的活动不会引起心悸、呼吸困难、心绞痛等。II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没有任何症状,但一般活动下可以出现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或者心绞痛。III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的活动就可以出现上述症状。IV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可出现心衰的症状,活动后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