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绝对适应症的情况下,孕妇可考虑做核磁共振检查。但在怀孕前三个月内的孕妇,原则上最好不要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核磁共振检查是物理检查的方法,检查的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电离辐射产生,对人体健康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孕妇在怀孕满三个月以内,如果自身患有疾病通过其他检查方式无法确诊,需要做核磁共振检查时,综合分析利弊后可以做这项检查。孕妇在怀孕期间如考虑胎儿患有特殊疾病,需要进行产前诊断,而其他检查方式不能确诊的情况下,也可通过对胎儿核磁共振检查明确诊断。但核磁共振检查对孕期胎儿的检查不属于首选的检查方式。一般是通过四维彩超检查等发现异常现象,又不能确诊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核磁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