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视力残废,就是指因为各种各样原因造成眼睛视力障碍或视线变小,根据各种各样药品、手术治疗以及它治疗法而不可以修复视作用者(或临时不可以根据所述治疗法修复视作用者),以至不可以开展一般人能够从业的工作中、学习培训或其他活动。
眼睛视力残废包含:盲及低眼睛视力两大类。
眼睛视力残废的等级分类
盲:
一级盲:最好视力矫正小于0.02;或视线半经低于5度。
二级盲:最好视力矫正相当于或好于0.02,而小于0.05;或视线半经低于10度
低眼睛视力:
一级低眼睛视力:最好视力矫正相当于或好于0.05,而小于0.1。
二级低眼睛视力:最好视力矫正相当于或好于0.1,而小于0.3。
注:1.盲或低眼睛视力均指眼睛来讲,若眼睛眼睛视力不一样,则以眼睛视力不错的一眼为标准。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眼睛视力,而另一眼的眼睛视力做到或好于0.3,则不属于眼睛视力残废范畴。3.最好视力矫正就是指以适度眼镜片纠正能够做到的最好是眼睛视力,或以针眼镜所测出的眼睛视力。4.视线<5度或<10度者,无论其眼睛视力怎样均归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界定
听力残疾就是指因为各种各样原因造成两耳不一样水平的英语听力缺失,听不见或听不见周边环境声及语言声(经医治一年以上难愈者)。
听力残疾包含:英语听力彻底缺失及有残余英语听力但辩音不清,不可以开展据说相处两大类。
2.听力残疾的等级分类
目录以下:
级別均值听力损失(dBspL)语言准确率(%)
一级>90(好耳)<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注》:本标准适用3岁以上少年儿童或成年人英语听力缺失经医治一年以上难愈者
三、语言残废标准
1.语言残废的界定
语言残废指因为各种各样原因造成的言语障碍(经医治一年以上难愈者),而不可以开展一切正常的语言相处活动。语言残废包含:语言工作能力彻底缺失及语言工作能力一部分缺失,不可以开展一切正常语言相处两大类。
眼睛视力残废包含:盲及低眼睛视力两大类。
眼睛视力残废的等级分类
盲:
一级盲:最好视力矫正小于0.02;或视线半经低于5度。
二级盲:最好视力矫正相当于或好于0.02,而小于0.05;或视线半经低于10度
低眼睛视力:
一级低眼睛视力:最好视力矫正相当于或好于0.05,而小于0.1。
二级低眼睛视力:最好视力矫正相当于或好于0.1,而小于0.3。
注:1.盲或低眼睛视力均指眼睛来讲,若眼睛眼睛视力不一样,则以眼睛视力不错的一眼为标准。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眼睛视力,而另一眼的眼睛视力做到或好于0.3,则不属于眼睛视力残废范畴。3.最好视力矫正就是指以适度眼镜片纠正能够做到的最好是眼睛视力,或以针眼镜所测出的眼睛视力。4.视线<5度或<10度者,无论其眼睛视力怎样均归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界定
听力残疾就是指因为各种各样原因造成两耳不一样水平的英语听力缺失,听不见或听不见周边环境声及语言声(经医治一年以上难愈者)。
听力残疾包含:英语听力彻底缺失及有残余英语听力但辩音不清,不可以开展据说相处两大类。
2.听力残疾的等级分类
目录以下:
级別均值听力损失(dBspL)语言准确率(%)
一级>90(好耳)<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注》:本标准适用3岁以上少年儿童或成年人英语听力缺失经医治一年以上难愈者
三、语言残废标准
1.语言残废的界定
语言残废指因为各种各样原因造成的言语障碍(经医治一年以上难愈者),而不可以开展一切正常的语言相处活动。语言残废包含:语言工作能力彻底缺失及语言工作能力一部分缺失,不可以开展一切正常语言相处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