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属于一种非常严重的疾病,这种病出现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有些人甚至就因为在生活当中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儿,因为心理承受能力低,导致出现精神分裂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这种病在治疗起来比较困难,那么究竟是哪些原因导致精神分裂症呢,一起来看看吧!
精神分裂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疾病,其病因和发病机制一直是精神病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多年来的研究认为,其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
1、遗传因素:精神分裂症属于多基因遗传的复杂性疾病,国内外大量有关精神分裂症的家系调查、双生子及寄养子研究均发现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与患者血源关系越近、亲属中患病的人数越多,则患病的风险度越大。单卵双生子的同病率约为双卵双生子的3倍,为普通人群的35~60倍;寄养子(将单卵双生子分开抚养,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由正常家庭抚养,或将正常人的女子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父或母亲的家庭抚养),研究亦提示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主导作用。
精神分裂症是一个遗传学模式复杂、具有多种表现型的疾病,确切的遗传模式不清。大量的实验研究结果提示,精神分裂症可能是多基因遗传,由若干基因的叠加作用。然而,究竟还有哪些基因参与了精神分裂症的发生、这些基因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以及这些基因所产生的蛋白质是如何影响精神分裂症的病理生理过程的,对于这类问题,至今尚无一致性结果。
2、神经生化:
(1)多巴胺(dopamine,DA)假说:此假说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即认为精神分裂症是中枢DA功能亢进,或由于DA受体增加导致对DA的敏感性增加所致。该假说支持的证据主要包括:长期使用促进多巴胺释放剂如苯丙胺,会使正常人产生幻觉和妄想;抗精神病药物因拮抗多巴胺D2受体对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有效;大量研究提示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清DA主要代谢产物高香草酸(HVA)增高,尸体脑组织中DA或HVA高于对照组;PET研究发现未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纹状体D2受体数量增加等。
(2)五-羟色胺(5-hydroxytryptamine,5-HT)假说:该假说源于5-HT激动剂麦角胺二乙酰胺(LSD)能导致幻觉。近年来,由于非典型(新型)抗精神病药,如利培酮、奥氮平等在临床上的应用,而使5-HT在精神分裂症病理生理机制中的作用再次受到重视。这类药物除了对中枢DA受体有拮抗作用外,还对5-HT2A受体激动剂可促进DA的合成和释放,而5-HT2A受体拮抗剂可使A10DA神经元放电减少,并能减少中脑皮层及中脑边缘系统DA的释放,这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抗精神病作用及锥体外系反应的减少均有关系。
(3)谷氨酸生化假说:该假说认为中枢谷氨酸功能不足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之一。该假说源于谷氨酸受体拮抗剂如苯环己哌啶拮抗谷氨酸受体亚型N-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可在受试者身上引起幻觉、妄想及情感淡漠、退缩等症状。谷氨酸是皮层神经元重要的兴奋性递质,脑发育早期突触的形成、突触的维持及突触的可塑性均受到谷氨酸系统的影响。相当多的证据表明,与正常人群相比,精神分裂症患者大脑某些区域(如中颞叶)谷氨酸受体亚型减少,抗精神病药物的作用机制之一就是增加中枢谷氨酸功能。
除了上述3种主要的神经递质外,精神分裂症可能还与其他系统如r-氨基丁酸(GA-BA)、神经肽、肾上腺素受体、乙酰胆碱、第二信使等的改变和/或这些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有关。不过,以上所述的神经递质的变化是因、是果,是相关因素还是伴随状态,至今尚无定论。
3、神经发育: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可能与神经发育有关。精神分裂症的神经发育假说认为:由于遗传因素(易患性)和某些神经发育危险因素(妊娠期与出生时的并发症、怀孕期间暴露于流感病毒或母爱剥夺、Rhesus(Rh)因子不相容、冬季出生等)的相互作用,在胚胎期大脑发育过程就出现了某种神经病理改变,主要是新皮质形成期神经细胞从大脑深部向皮层迁移过程中出现了紊乱,导致心理整合功能异常。其即刻效应并不显著,但随着进入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在外界环境因素的不良刺激下,导致了精神分裂症症状的出现。
4、社会心理因素:尽管不少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的发生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但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能决定是否发生精神分裂症的心理社会因素。某些应激事件确实使健康人导致了精神异常,但这种异常更多的是应激所致精神障碍。目前的观点认为,社会、心理因素可以诱发精神分裂症,但最终的病程演变常不受先前的心理因素所左右。
5、病前个性: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存在一些特殊的个性特征,在其亲属中也可见到类似情况,有些学者将其称为分裂性人格。E.布鲁勒将分裂人格描述为敏感、多疑、好卖弄学问、漫不经心、对人冷淡、羞怯、好幻想,孤独、固执,国外学者发现精神分裂症约50%~60%存在分裂人格;国内资料概括本病的病前个性为:积极性差,依赖性强、胆小、犹豫、孤僻、敏感、好幻想等,占70%。
6、生活事件:生活事件(一般都指引起不愉快的事件)能否引起精神分裂症,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某些生活事件确实可以影响症状的具体表现,但不能因此就确定它是病因。
(2)必须区分某一生活事件是疾病的病因还是后果,大量生活事件的这种因果关系是很复杂的,只有少数生活事件(如地震、战争)可以说不是个人活动的后果。
(3)某一生活事件对这个人有致病作用,对另一个人不一定有致病作用;在此时有致病作用,在另外的时候不一定有致病作用,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在分析生活事件的意义时,必须考虑到个人的过去经历、性格特点、当时处境、躯体情况和社会文化背景等。总的来说,目前倾向于认为生活事件作为单一的因素,不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
总而言之,出现精神分裂症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来说,跟遗传有很大关系,另外还跟神经生化,社会心理因素,生活事件等等都有很大的关系,当出现精神分裂症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进行治疗,否则会对社会,还有本人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家属一定要积极配合。
精神分裂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疾病,其病因和发病机制一直是精神病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多年来的研究认为,其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
1、遗传因素:精神分裂症属于多基因遗传的复杂性疾病,国内外大量有关精神分裂症的家系调查、双生子及寄养子研究均发现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与患者血源关系越近、亲属中患病的人数越多,则患病的风险度越大。单卵双生子的同病率约为双卵双生子的3倍,为普通人群的35~60倍;寄养子(将单卵双生子分开抚养,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由正常家庭抚养,或将正常人的女子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父或母亲的家庭抚养),研究亦提示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主导作用。
精神分裂症是一个遗传学模式复杂、具有多种表现型的疾病,确切的遗传模式不清。大量的实验研究结果提示,精神分裂症可能是多基因遗传,由若干基因的叠加作用。然而,究竟还有哪些基因参与了精神分裂症的发生、这些基因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以及这些基因所产生的蛋白质是如何影响精神分裂症的病理生理过程的,对于这类问题,至今尚无一致性结果。
2、神经生化:
(1)多巴胺(dopamine,DA)假说:此假说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即认为精神分裂症是中枢DA功能亢进,或由于DA受体增加导致对DA的敏感性增加所致。该假说支持的证据主要包括:长期使用促进多巴胺释放剂如苯丙胺,会使正常人产生幻觉和妄想;抗精神病药物因拮抗多巴胺D2受体对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有效;大量研究提示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清DA主要代谢产物高香草酸(HVA)增高,尸体脑组织中DA或HVA高于对照组;PET研究发现未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纹状体D2受体数量增加等。
(2)五-羟色胺(5-hydroxytryptamine,5-HT)假说:该假说源于5-HT激动剂麦角胺二乙酰胺(LSD)能导致幻觉。近年来,由于非典型(新型)抗精神病药,如利培酮、奥氮平等在临床上的应用,而使5-HT在精神分裂症病理生理机制中的作用再次受到重视。这类药物除了对中枢DA受体有拮抗作用外,还对5-HT2A受体激动剂可促进DA的合成和释放,而5-HT2A受体拮抗剂可使A10DA神经元放电减少,并能减少中脑皮层及中脑边缘系统DA的释放,这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抗精神病作用及锥体外系反应的减少均有关系。
(3)谷氨酸生化假说:该假说认为中枢谷氨酸功能不足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之一。该假说源于谷氨酸受体拮抗剂如苯环己哌啶拮抗谷氨酸受体亚型N-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可在受试者身上引起幻觉、妄想及情感淡漠、退缩等症状。谷氨酸是皮层神经元重要的兴奋性递质,脑发育早期突触的形成、突触的维持及突触的可塑性均受到谷氨酸系统的影响。相当多的证据表明,与正常人群相比,精神分裂症患者大脑某些区域(如中颞叶)谷氨酸受体亚型减少,抗精神病药物的作用机制之一就是增加中枢谷氨酸功能。
除了上述3种主要的神经递质外,精神分裂症可能还与其他系统如r-氨基丁酸(GA-BA)、神经肽、肾上腺素受体、乙酰胆碱、第二信使等的改变和/或这些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有关。不过,以上所述的神经递质的变化是因、是果,是相关因素还是伴随状态,至今尚无定论。
3、神经发育: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可能与神经发育有关。精神分裂症的神经发育假说认为:由于遗传因素(易患性)和某些神经发育危险因素(妊娠期与出生时的并发症、怀孕期间暴露于流感病毒或母爱剥夺、Rhesus(Rh)因子不相容、冬季出生等)的相互作用,在胚胎期大脑发育过程就出现了某种神经病理改变,主要是新皮质形成期神经细胞从大脑深部向皮层迁移过程中出现了紊乱,导致心理整合功能异常。其即刻效应并不显著,但随着进入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在外界环境因素的不良刺激下,导致了精神分裂症症状的出现。
4、社会心理因素:尽管不少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的发生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但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能决定是否发生精神分裂症的心理社会因素。某些应激事件确实使健康人导致了精神异常,但这种异常更多的是应激所致精神障碍。目前的观点认为,社会、心理因素可以诱发精神分裂症,但最终的病程演变常不受先前的心理因素所左右。
5、病前个性: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存在一些特殊的个性特征,在其亲属中也可见到类似情况,有些学者将其称为分裂性人格。E.布鲁勒将分裂人格描述为敏感、多疑、好卖弄学问、漫不经心、对人冷淡、羞怯、好幻想,孤独、固执,国外学者发现精神分裂症约50%~60%存在分裂人格;国内资料概括本病的病前个性为:积极性差,依赖性强、胆小、犹豫、孤僻、敏感、好幻想等,占70%。
6、生活事件:生活事件(一般都指引起不愉快的事件)能否引起精神分裂症,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某些生活事件确实可以影响症状的具体表现,但不能因此就确定它是病因。
(2)必须区分某一生活事件是疾病的病因还是后果,大量生活事件的这种因果关系是很复杂的,只有少数生活事件(如地震、战争)可以说不是个人活动的后果。
(3)某一生活事件对这个人有致病作用,对另一个人不一定有致病作用;在此时有致病作用,在另外的时候不一定有致病作用,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在分析生活事件的意义时,必须考虑到个人的过去经历、性格特点、当时处境、躯体情况和社会文化背景等。总的来说,目前倾向于认为生活事件作为单一的因素,不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
总而言之,出现精神分裂症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来说,跟遗传有很大关系,另外还跟神经生化,社会心理因素,生活事件等等都有很大的关系,当出现精神分裂症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进行治疗,否则会对社会,还有本人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家属一定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