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与自然息息相通,饮食养生并非无限度地补充营养,而应遵循一定的原则。食物也有偏性,必须根据食物的特点而灵活取舍,选用相应食物合理搭配,以符合人体健康的需要。
“养生之道,莫先于食。”饮食是生命体保持个体生存的本能,是转化成水谷精微和气血、维持生命活动的最基本条件。合理的饮食,可使人身体强壮,益寿延年。但是,饮食失宜,又是导致疾病和早衰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饮食对于养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医学数千年的发展史中,积累、总结了丰富的食疗经验,《内经》提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五畜为益,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的论点,汉代张仲景在《金匾要略》中说:“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该书还收集了很多食治与饮食禁忌。后世更是推出大量深有影响的食疗著作,如唐代药王孙思邈的《千金方》食治专篇,精辟地论述了食疗是行之有效的治病方法之一;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有700多种食物性味归经,并指出“食物入口,与药之治病同为一理”的传统食疗理论。
食物对人体具有滋养作用,能使气血充足,为全身各组织器官提供营养,使五脏六腑功能旺盛,生命力强。饮食还具有调整阴阳平衡的作用,根据食物的气、味特性及身体阴阳盛衰的情况,给予适宜的饮食营养。《素问·生气通天论》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五味各有阴阳运行,五行生克,均与饮食五味有着密切关系。
整体性原则
人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与自然息息相通,人体内环境与自然环境间呈现动态平衡,若因内外环境的改变或致病因素的干扰破坏了平衡,就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如气候突然变化,骤受寒冷,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应及时用驱寒食物以维持和促使人体内外环境相对稳定和平衡。
因时制宜食物的摄入本身就是自然界对人体内环境的一种直接干预,是保持人体外环境相对统一的重要因素。正确运用不同性能的食物,可以使人体顺应气候变化,保持内环境的稳定,如夏季应多食西瓜、绿豆等,冬季应多食羊肉、狗肉等,秋季应多食梨、百合等。
因地制宜我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但人们生活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差别较大,故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不尽相同。使人体顺应不同地理环境条件,是提高食物疗效的重要方面,如东南沿海地区潮湿温暖,宜食清淡、除湿的食物;西北高原地区寒冷干燥,宜食温热、散寒、生津的食物。
因人制宜人体的生理病理状况,随着年龄的变化和体质的不同而有明显区别,若根据个人不同体质,有选择性地摄入食物,可起到防病治病、保持健康的作用。如儿童身体娇嫩,为稚阴稚阳之体,宜选用性质平和,易于消化,又能健脾开胃的食物,而应慎食滋腻峻补之品;老年人气血阴阳渐趋虚弱,身体各部分机能低下,故宜食用有补益作用的食物,过于寒凉和温热难于消化的食物均应慎用。个体上的差异,食物的选择有所不同,如男性因消耗体力过多,应注重阳气的守护,宜多食补气助阳的食物;而女性则有经、孕、产、乳等特殊生理时期,易伤血,故宜食清凉、阴柔、补血之品。阳虚者宜食温热补益之品;阴血不足者宜食养阴补血之品;易患感冒者宜食补气之品;湿热较甚者宜食清淡渗利之品。充分利用食物的各种性能,调节和稳定人体内环境,使之与自然环境相适应,方能保持健康、祛病延年。
辨证施食原则
中医学认为,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呈动态变化,一种疾病可随病因、体质、年龄、气候、地域或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变化,表现为不同的证,所谓辨证施食,即根据不同的病证来选配食物。因此,在疾病治疗过程中,食物的选配应在辨证施食的原则下进行,如虚证宜用补益之品,实证宜用祛邪之品,表证宜用发散之品,里实证宜用通泄之品,里寒证宜用温里之品,里热证宜用清泄之品。辨证施食,调节机体的脏腑功能,促进内环境趋向平衡、稳定,是中医食疗学的重要特点。
辨病施食原则
一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在病理生理上具有其独特的内在规律,尽管在不同的人体和不同阶段,其证的表现有异,但疾病的实质还是存在,在治疗中必须注意到病的特殊性,食疗也应辨病施食,如遗精病宜食莲子、芡实;消渴病宜食南瓜、山药;夜盲症宜食羊肝、猪肝。食物所含有的物质成分,往往决定这种食物对某一种或几种疾病具有特异性作用。在食疗实践中,辨证与辨病施食是提高食疗效果的关键,掌握每一食物的性能特点,有针对性地施用,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基础。辨证与辨病应相辅相成,不可顾此失彼。
平衡膳食原则
平衡膳食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食用多种食物,使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比例适当,避免偏食。嗜食某种食物可致使体内某些营养缺乏,谷物、动物、蔬菜、水果,在膳食中均应尽可能占有适当比例,以保证机体的需求。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见到因为偏嗜而引发的疾病,如过食辛辣温热性食物可产生口渴咽干、腹痛便秘等。《素问·五脏生成论》中曾指出:“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尽管食物有营养机体的作用,但因其性能不同,偏嗜不仅起不到营养作用,反而会导致脏腑功能失调,阴阳乖戾,危害健康,滋生疾病。
“养生之道,莫先于食。”饮食是生命体保持个体生存的本能,是转化成水谷精微和气血、维持生命活动的最基本条件。合理的饮食,可使人身体强壮,益寿延年。但是,饮食失宜,又是导致疾病和早衰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饮食对于养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医学数千年的发展史中,积累、总结了丰富的食疗经验,《内经》提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五畜为益,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的论点,汉代张仲景在《金匾要略》中说:“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该书还收集了很多食治与饮食禁忌。后世更是推出大量深有影响的食疗著作,如唐代药王孙思邈的《千金方》食治专篇,精辟地论述了食疗是行之有效的治病方法之一;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有700多种食物性味归经,并指出“食物入口,与药之治病同为一理”的传统食疗理论。
食物对人体具有滋养作用,能使气血充足,为全身各组织器官提供营养,使五脏六腑功能旺盛,生命力强。饮食还具有调整阴阳平衡的作用,根据食物的气、味特性及身体阴阳盛衰的情况,给予适宜的饮食营养。《素问·生气通天论》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五味各有阴阳运行,五行生克,均与饮食五味有着密切关系。
整体性原则
人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与自然息息相通,人体内环境与自然环境间呈现动态平衡,若因内外环境的改变或致病因素的干扰破坏了平衡,就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如气候突然变化,骤受寒冷,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应及时用驱寒食物以维持和促使人体内外环境相对稳定和平衡。
因时制宜食物的摄入本身就是自然界对人体内环境的一种直接干预,是保持人体外环境相对统一的重要因素。正确运用不同性能的食物,可以使人体顺应气候变化,保持内环境的稳定,如夏季应多食西瓜、绿豆等,冬季应多食羊肉、狗肉等,秋季应多食梨、百合等。
因地制宜我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但人们生活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差别较大,故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不尽相同。使人体顺应不同地理环境条件,是提高食物疗效的重要方面,如东南沿海地区潮湿温暖,宜食清淡、除湿的食物;西北高原地区寒冷干燥,宜食温热、散寒、生津的食物。
因人制宜人体的生理病理状况,随着年龄的变化和体质的不同而有明显区别,若根据个人不同体质,有选择性地摄入食物,可起到防病治病、保持健康的作用。如儿童身体娇嫩,为稚阴稚阳之体,宜选用性质平和,易于消化,又能健脾开胃的食物,而应慎食滋腻峻补之品;老年人气血阴阳渐趋虚弱,身体各部分机能低下,故宜食用有补益作用的食物,过于寒凉和温热难于消化的食物均应慎用。个体上的差异,食物的选择有所不同,如男性因消耗体力过多,应注重阳气的守护,宜多食补气助阳的食物;而女性则有经、孕、产、乳等特殊生理时期,易伤血,故宜食清凉、阴柔、补血之品。阳虚者宜食温热补益之品;阴血不足者宜食养阴补血之品;易患感冒者宜食补气之品;湿热较甚者宜食清淡渗利之品。充分利用食物的各种性能,调节和稳定人体内环境,使之与自然环境相适应,方能保持健康、祛病延年。
辨证施食原则
中医学认为,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呈动态变化,一种疾病可随病因、体质、年龄、气候、地域或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变化,表现为不同的证,所谓辨证施食,即根据不同的病证来选配食物。因此,在疾病治疗过程中,食物的选配应在辨证施食的原则下进行,如虚证宜用补益之品,实证宜用祛邪之品,表证宜用发散之品,里实证宜用通泄之品,里寒证宜用温里之品,里热证宜用清泄之品。辨证施食,调节机体的脏腑功能,促进内环境趋向平衡、稳定,是中医食疗学的重要特点。
辨病施食原则
一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在病理生理上具有其独特的内在规律,尽管在不同的人体和不同阶段,其证的表现有异,但疾病的实质还是存在,在治疗中必须注意到病的特殊性,食疗也应辨病施食,如遗精病宜食莲子、芡实;消渴病宜食南瓜、山药;夜盲症宜食羊肝、猪肝。食物所含有的物质成分,往往决定这种食物对某一种或几种疾病具有特异性作用。在食疗实践中,辨证与辨病施食是提高食疗效果的关键,掌握每一食物的性能特点,有针对性地施用,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基础。辨证与辨病应相辅相成,不可顾此失彼。
平衡膳食原则
平衡膳食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食用多种食物,使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比例适当,避免偏食。嗜食某种食物可致使体内某些营养缺乏,谷物、动物、蔬菜、水果,在膳食中均应尽可能占有适当比例,以保证机体的需求。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见到因为偏嗜而引发的疾病,如过食辛辣温热性食物可产生口渴咽干、腹痛便秘等。《素问·五脏生成论》中曾指出:“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尽管食物有营养机体的作用,但因其性能不同,偏嗜不仅起不到营养作用,反而会导致脏腑功能失调,阴阳乖戾,危害健康,滋生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