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马酸比索洛尔在服用期间除了对高血压,冠心病有着很好调节作用,但也并不是每个人在服用后都有效果,有少数人在服用本品后,可能短时间内会出现身体乏力,头晕,头痛,严重的会有睡眠异常,经常在睡觉期间做梦,精神功能紊乱,这些都要小心引起的副作用,可以停药一段时间,并且咨询医生。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成份】
分子量:C28H31NO4·1/2C4H4O4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心型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功能主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规格型号】5mg*10s(康忻)
【用法用量】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2.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3.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4.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禁忌】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2.心源性休克者。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4.病窦综合症患者。5.窦房阻滞者。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7.有症状的低血压低患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9.严重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l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1.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2.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4.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如下药物,阿托品0.5mg~2.0mg静注,异丙喘宁缓慢静注适量;高血糖素1mg~5mg(或1mg~10mg)。5.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成份】
分子量:C28H31NO4·1/2C4H4O4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心型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功能主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规格型号】5mg*10s(康忻)
【用法用量】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2.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3.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4.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禁忌】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2.心源性休克者。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4.病窦综合症患者。5.窦房阻滞者。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7.有症状的低血压低患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9.严重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l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1.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2.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4.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如下药物,阿托品0.5mg~2.0mg静注,异丙喘宁缓慢静注适量;高血糖素1mg~5mg(或1mg~10mg)。5.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