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莉芙敏期间,有多数人经常会有皮肤过敏,皮肤过敏时通常会出现皮疹,皮肤无缘无故的瘙痒,皮肤表面出现荨麻疹,因为肠胃不适引起腹胀腹泻,面部水肿比较严重,体重有明显增加,患者都会有心脏或肝功能方面的问题,针对在怀孕,哺乳,儿童或老年人的体质,都是不能随便乱用莉芙敏的。
服用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或遵医嘱;用水吞服,不要含服。莉芙敏片不会立即起效,通常在连续服用4周后起效,建议疗程为12周。
不良反应
1、国外罕见皮肤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胃肠不适(上腹不适、腹泻)、水肿(面部肿胀、外周肿胀)、体重增加、肝酶(氨基转移酶)升高。
2、国外有极罕见报道与黑升麻产品服用相关的肝损伤,但目前尚不能证明与此类产品的因果关系。
3、国内临床试验中少数病例出现乳房胀痛、阴道出血、腹痛、白带增多、水肿等,极少数病例出现头痛、胃肠不适、子宫内膜增厚,另外,出现肝区疼痛、肝酶升高、心悸、口干各1例,上述结果是否与本品有关,尚无法确定;这些症状大多为轻度的,一过性的或间歇性的,可缓解,未因此而导致停药。
禁忌
1、诊断或怀疑妊娠者。
2、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注意事项
1、对于诊断未明的阴道出血、严重的器质性病变、滥用药物、吸毒及酗酒患者,因其未纳入国内临床研究范围,目前尚无上述患者使用本品的获益与风险评估。
2、已经治疗或正在治疗乳腺癌或其他激素依赖性肿瘤的患者,用药前请咨询医师。
3、肝功能不良以及由肝病史的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4、若发现与肝损伤可能有关的体征和症状时(皮肤或眼睛发黄、黑尿、上腹痛、恶心、食欲减退、疲劳),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5、当出现任何月经问题或月经重新出现、不明确的症状持续存在或出现新症状时,应咨询医师。
6、本品可能强化雌激素的效应,若同时服用雌激素,应咨询医师。
7、已知对乳糖不耐受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8、若服用本品期间症状加重,应咨询医师。
9、若服用超过12周,请咨询医师。
服用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或遵医嘱;用水吞服,不要含服。莉芙敏片不会立即起效,通常在连续服用4周后起效,建议疗程为12周。
不良反应
1、国外罕见皮肤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胃肠不适(上腹不适、腹泻)、水肿(面部肿胀、外周肿胀)、体重增加、肝酶(氨基转移酶)升高。
2、国外有极罕见报道与黑升麻产品服用相关的肝损伤,但目前尚不能证明与此类产品的因果关系。
3、国内临床试验中少数病例出现乳房胀痛、阴道出血、腹痛、白带增多、水肿等,极少数病例出现头痛、胃肠不适、子宫内膜增厚,另外,出现肝区疼痛、肝酶升高、心悸、口干各1例,上述结果是否与本品有关,尚无法确定;这些症状大多为轻度的,一过性的或间歇性的,可缓解,未因此而导致停药。
禁忌
1、诊断或怀疑妊娠者。
2、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注意事项
1、对于诊断未明的阴道出血、严重的器质性病变、滥用药物、吸毒及酗酒患者,因其未纳入国内临床研究范围,目前尚无上述患者使用本品的获益与风险评估。
2、已经治疗或正在治疗乳腺癌或其他激素依赖性肿瘤的患者,用药前请咨询医师。
3、肝功能不良以及由肝病史的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4、若发现与肝损伤可能有关的体征和症状时(皮肤或眼睛发黄、黑尿、上腹痛、恶心、食欲减退、疲劳),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5、当出现任何月经问题或月经重新出现、不明确的症状持续存在或出现新症状时,应咨询医师。
6、本品可能强化雌激素的效应,若同时服用雌激素,应咨询医师。
7、已知对乳糖不耐受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8、若服用本品期间症状加重,应咨询医师。
9、若服用超过12周,请咨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