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是具有广谱抗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具有有效杀灭和抑制真菌的作用,临床上主要应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各种皮肤藓病。盐酸特比萘芬是白色片剂,是处方药,口服,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盐酸特比萘芬片的主要成分是特比萘芬,目前在临床上,还有一些副作用,接下来我们就了解一下盐酸特比萘芬片临床应用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
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腹胀满、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
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数周内可以恢复
罕见:有报告与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型),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
非常罕见:已报告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皮疹发生,应停止特比萘芬治疗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禁忌】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全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倦怠、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并中止特比萘芬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报名,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级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展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umot/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ls)B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
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不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特比萘芬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年患者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反应。开处方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年龄组患者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依照体外研究和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研究的结果,特比萘芬对大多数神经细胞色素P45
禁忌: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mol/升)者,特比萘芬剂量应减少50%(见“不良反应”)。
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用以上药物,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5.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不良反应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
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腹胀满、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
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数周内可以恢复
罕见:有报告与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型),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
非常罕见:已报告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皮疹发生,应停止特比萘芬治疗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
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禁忌】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全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倦怠、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并中止特比萘芬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报名,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级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展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umot/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ls)B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
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不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特比萘芬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年患者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反应。开处方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年龄组患者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依照体外研究和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研究的结果,特比萘芬对大多数神经细胞色素P45
禁忌: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mol/升)者,特比萘芬剂量应减少50%(见“不良反应”)。
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用以上药物,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5.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