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对于各种感染性疾病具有不错的治疗效果,例如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等。在使用这种药物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适应症之外,还要掌握正确的用法用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从而降低副作用。那么,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用量是怎样的?下面咱们就来看看吧。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用法用量
口服。
配制方法:本品每瓶含头孢丙烯3.0g。先摇松粉末,分两次加饮用水配制成60m1溶液,即250mg/5m1,摇匀后服用,以塑料量杯量取。
1.成人
(1)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1次;
(2)下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
(3)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0.5g,分1次或2次服用;
(4)严重病例:一次0.5g(10m1),一日2次。
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
2.小儿(2~12岁)
(1)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2)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
3.小儿(6个月~12岁)
(1)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
(2)急性鼻窦炎: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3)严重病例,一次15mg/kg,一日2次。
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
4.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应按下表调整剂量:
*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本品,因此应在血液透析完毕后服用。
5.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氟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
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
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癌痒和阴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巳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用法用量
口服。
配制方法:本品每瓶含头孢丙烯3.0g。先摇松粉末,分两次加饮用水配制成60m1溶液,即250mg/5m1,摇匀后服用,以塑料量杯量取。
1.成人
(1)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1次;
(2)下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
(3)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0.5g,分1次或2次服用;
(4)严重病例:一次0.5g(10m1),一日2次。
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
2.小儿(2~12岁)
(1)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2)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
3.小儿(6个月~12岁)
(1)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
(2)急性鼻窦炎: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3)严重病例,一次15mg/kg,一日2次。
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
4.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应按下表调整剂量:
*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本品,因此应在血液透析完毕后服用。
5.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氟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
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
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癌痒和阴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巳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