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孩子发生了性早熟的问题,这与平时的饮食无不关系,有的孩子特别喜欢吃一些垃圾食品,比如每天以汉堡为饭、各种油炸食品,再加上各种各样的饮料等等,从而促进了身体的快速发育,也促进了性早熟的情况。家长对孩子性早熟的问题一定要重视,加以干预,那么性早熟吃什么药可以改善呢?
CPP的治疗目的是以改善患儿的成年期身高为核心,还应注意防止早熟和早初潮带来的心理问题。一般应用GnRH类似物(GnRHa)治疗CPP。国内目前可供儿童使用的缓释型GnRHa制剂有曲普瑞林和醋酸亮丙瑞林。
GnRHa能有效抑制LH分泌,使性腺暂停发育、性激素分泌回至青春前期状态,从而延缓骨骺的增长和融合,尽可能达到延长生长年限、改善最终成年期身高的目的。
(1)GnRHa的应用指征
1)为达改善成年期终身高目的适用指征为生长潜能明显受损和同时还有剩余生长潜能的患儿,即骨龄明显超前而骺端尚未开始融合者,具体建议如下:
①骨龄≥年龄2岁;女童≤11.5岁,男童≤12.5岁。
②预测成年期身高女童<150cm,男童年龄>1,骨龄/身高年龄>l,或以骨龄判断的身高SDS年龄增长>1。
2)慎用的指征改善成年身高的疗效差,有以下情况时应酌情慎用:
①开始治疗时骨龄女童>11.5岁,男童>12.5岁。
②遗传靶身高低于正常参考值2个标准差者,应考虑其他导致矮身材原因。
3)不宜应用的指征有以下情况者单独应用GnRHa治疗对改善成年期身高效果不显著:
①骨龄女童≥12.5岁,男童≥13.5岁;
②女童初潮后或男童遗精后1年。
4)不需应用的指征
①性成熟进程缓慢(骨龄进展不超越年龄进展)者对成年期身高影响不大时,不需要治疗。
②骨龄虽提前,但身高生长速度快,使身高年龄大于骨龄,预测成年期身高不受损。然而,由于青春成熟进程是动态的.对每个个体的判断也应是动态的,一旦CPP诊断确立,对初评认为暂时不需治疗者均需定期复查其身高和骨龄变化,定期再评估治疗的必要性,按需制定治疗方案。
(2)GnRHa应用方法
1)剂量首剂80~100μg/kg,2周后加强1次,以后每4周1次(不超过5周),剂量60~80μg/kg,剂量需个体化,根据性腺轴功能抑制情况(包括性征、性激素水平和骨龄进展),抑制差者可参照首剂量。为确切了解骨龄进展的情况,临床医师应亲自对治疗前后的骨龄进行评定和对比,不宜仅凭放射科的报告作出判断。
2)治疗中的监测治疗过程中每2~3个月检查第二性征以及测量身高;首剂3个月末复查GnRH激发试验,如LH激发值在青春前期值则表示剂量合适;此后,对女童只需定期复查基础血清雌二醇(E:)浓度或阴道涂片(成熟指数),男童则复查血清睾酮基础水平以判断性腺轴功能的抑制状况。每6~12个月复查骨龄1次,女童同时复查子宫、卵巢B超。
3)疗程为改善成年期身高,GnRHa的疗程一般至少需要2年,女童在骨龄12.0~12.5岁时宜停止治疗,此时如延长疗程常难以继续改善成年期身高。对年龄较小即开始治疗者,如其年龄已追赶上骨龄,且骨龄已达正常青春期启动年龄(≥8岁),预测身高可达到遗传靶身高时可以停药,使其性腺轴功能重新启动,应定期追踪。
(3)停药后的监测
治疗结束后应每半年复查身高、体重和副性征恢复以及性腺轴功能恢复状况。女童一般在停止治疗后2年内呈现初潮。
(4)GnRHa治疗中生长减速的处理
GnRHa治疗头半年的生长速度与治疗前对比改变不明显,半年后一般回落至青春前期的生长速率(5cm/年左右),部分患儿在治疗1~2年后生长速度<4cm/年,此时GnRHa继续治疗将难以改善其成年期身高,尤其是骨龄已≥12.0岁(女)或13.5岁(男)时。减少GnRHa治疗剂量并不能使生长改善,反会有加速骨龄增长的风险。近年国际上多采用GnRHa和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联用以克服生长减速,但应注意的是,对骨龄≥13.5岁(女)或15岁(男)的患儿,因骨生长板的生长潜能已耗竭,即使加用rhGH,生长改善亦常不显著。使用rhGH应严格遵循应用指征,一般仅在患儿的预测成年期身高不能达到其靶身高时使用;GH宜采用药理治疗量[0.15~0.20U/(kg·d)],应用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副作用(rhGH应用的禁忌证以及治疗中的副作用监测同其他生长迟缓疾病)。
CPP的治疗目的是以改善患儿的成年期身高为核心,还应注意防止早熟和早初潮带来的心理问题。一般应用GnRH类似物(GnRHa)治疗CPP。国内目前可供儿童使用的缓释型GnRHa制剂有曲普瑞林和醋酸亮丙瑞林。
GnRHa能有效抑制LH分泌,使性腺暂停发育、性激素分泌回至青春前期状态,从而延缓骨骺的增长和融合,尽可能达到延长生长年限、改善最终成年期身高的目的。
(1)GnRHa的应用指征
1)为达改善成年期终身高目的适用指征为生长潜能明显受损和同时还有剩余生长潜能的患儿,即骨龄明显超前而骺端尚未开始融合者,具体建议如下:
①骨龄≥年龄2岁;女童≤11.5岁,男童≤12.5岁。
②预测成年期身高女童<150cm,男童年龄>1,骨龄/身高年龄>l,或以骨龄判断的身高SDS年龄增长>1。
2)慎用的指征改善成年身高的疗效差,有以下情况时应酌情慎用:
①开始治疗时骨龄女童>11.5岁,男童>12.5岁。
②遗传靶身高低于正常参考值2个标准差者,应考虑其他导致矮身材原因。
3)不宜应用的指征有以下情况者单独应用GnRHa治疗对改善成年期身高效果不显著:
①骨龄女童≥12.5岁,男童≥13.5岁;
②女童初潮后或男童遗精后1年。
4)不需应用的指征
①性成熟进程缓慢(骨龄进展不超越年龄进展)者对成年期身高影响不大时,不需要治疗。
②骨龄虽提前,但身高生长速度快,使身高年龄大于骨龄,预测成年期身高不受损。然而,由于青春成熟进程是动态的.对每个个体的判断也应是动态的,一旦CPP诊断确立,对初评认为暂时不需治疗者均需定期复查其身高和骨龄变化,定期再评估治疗的必要性,按需制定治疗方案。
(2)GnRHa应用方法
1)剂量首剂80~100μg/kg,2周后加强1次,以后每4周1次(不超过5周),剂量60~80μg/kg,剂量需个体化,根据性腺轴功能抑制情况(包括性征、性激素水平和骨龄进展),抑制差者可参照首剂量。为确切了解骨龄进展的情况,临床医师应亲自对治疗前后的骨龄进行评定和对比,不宜仅凭放射科的报告作出判断。
2)治疗中的监测治疗过程中每2~3个月检查第二性征以及测量身高;首剂3个月末复查GnRH激发试验,如LH激发值在青春前期值则表示剂量合适;此后,对女童只需定期复查基础血清雌二醇(E:)浓度或阴道涂片(成熟指数),男童则复查血清睾酮基础水平以判断性腺轴功能的抑制状况。每6~12个月复查骨龄1次,女童同时复查子宫、卵巢B超。
3)疗程为改善成年期身高,GnRHa的疗程一般至少需要2年,女童在骨龄12.0~12.5岁时宜停止治疗,此时如延长疗程常难以继续改善成年期身高。对年龄较小即开始治疗者,如其年龄已追赶上骨龄,且骨龄已达正常青春期启动年龄(≥8岁),预测身高可达到遗传靶身高时可以停药,使其性腺轴功能重新启动,应定期追踪。
(3)停药后的监测
治疗结束后应每半年复查身高、体重和副性征恢复以及性腺轴功能恢复状况。女童一般在停止治疗后2年内呈现初潮。
(4)GnRHa治疗中生长减速的处理
GnRHa治疗头半年的生长速度与治疗前对比改变不明显,半年后一般回落至青春前期的生长速率(5cm/年左右),部分患儿在治疗1~2年后生长速度<4cm/年,此时GnRHa继续治疗将难以改善其成年期身高,尤其是骨龄已≥12.0岁(女)或13.5岁(男)时。减少GnRHa治疗剂量并不能使生长改善,反会有加速骨龄增长的风险。近年国际上多采用GnRHa和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联用以克服生长减速,但应注意的是,对骨龄≥13.5岁(女)或15岁(男)的患儿,因骨生长板的生长潜能已耗竭,即使加用rhGH,生长改善亦常不显著。使用rhGH应严格遵循应用指征,一般仅在患儿的预测成年期身高不能达到其靶身高时使用;GH宜采用药理治疗量[0.15~0.20U/(kg·d)],应用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副作用(rhGH应用的禁忌证以及治疗中的副作用监测同其他生长迟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