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沙在生活中的应用比较广泛,主要是用于肺炎、扁桃体炎、小儿肺热、鼻窦炎、破伤风、细菌感染引起的其它疾病等,但是利君沙属于抗生素药类,对肠胃的刺激比较大,一般胃部不好的人服用利君沙后会出现反胃、呕吐、恶心等症状,平常服用利君沙最好在饭后服用,这样对身体的伤害比小。
适应症:
1.本品主要用于儿童及成年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肺炎支原体肺炎。
3.肺炎衣原体肺炎。
4.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7.空肠弯曲菌肠炎。
8.百日咳。
9.军团菌病。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性状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芳香。
规格
按(C37H67NO13)计算0.1g(10万单位)
用法用量
口服,将颗粒倒入适量的温水上,摇匀后服用。
儿童用量:按照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具体参考用量表。
成人用量;每次5包,一日3次。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包,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包,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包,每6小时1次,共14日。军团菌病患者,一次4-10包,一日4次。
不良反应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适应症:
1.本品主要用于儿童及成年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肺炎支原体肺炎。
3.肺炎衣原体肺炎。
4.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7.空肠弯曲菌肠炎。
8.百日咳。
9.军团菌病。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性状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芳香。
规格
按(C37H67NO13)计算0.1g(10万单位)
用法用量
口服,将颗粒倒入适量的温水上,摇匀后服用。
儿童用量:按照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具体参考用量表。
成人用量;每次5包,一日3次。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包,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包,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包,每6小时1次,共14日。军团菌病患者,一次4-10包,一日4次。
不良反应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