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想要达到标准体重,这样才是健康的标志,但是很少有人会完完全全达到标准,总是会有一些误差,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只要是体重和标准值相差不是太大就不用过于担心,只要是平常的时候多注意营养均衡,不要乱吃些食物,暴饮暴食,让脂肪堆积太多,就不会让体重变化太大。
标准体重是反映和衡量一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过胖和过瘦都不利于健康,也不会给人以健美感。不同体型的大量统计材料表明,反映正常体重较理想和简单的指标,可用身高体重的关系来表示。
BMI指数(英文为BodyMassIndex,简称BMI),是用体重千克数除以身高米数的平方得出的数字,是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个标准。当我们需要比较及分析一个人的体重对于不同高度的人所带来的健康影响时,BMI值是一个中立而可靠的指标。
世卫计算方法
男性:(身高cm-80)×70﹪=标准体重
女性:(身高cm-70)×60﹪=标准体重
标准体重正负10﹪为正常体重
标准体重正负10﹪~20﹪为体重过重或过轻
标准体重正负20﹪以上为肥胖或体重不足
超重计算公式
超重%=[(实际体重-理想体重)/(理想体重)]×100%
不同年龄算法
标准体重法
标准体重(千克)=年龄x8+8(7-16岁
)
轻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20%-30%
中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30%-50%
重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50%以上
BMI法
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即kg/m2
年龄BMI值
年龄
正常超重轻度肥胖
中度肥胖重度肥胖
低于6岁15-1818-
6-11岁16-1919-2121-2323-2727-
简单计算方法
1.计算方法一:
体质指数=体重(千克)
÷身高(米)的平方
kg/m^2
算式写法:BMI=体重/(身高)^2
正常体重
:体重指数=18.5-
25(中国体质标准:正常范围18.5~23.9,超重24.0~27.9,肥胖≥28.0)
超重
:体重指数=25-
30
轻度肥胖
:体重指数>30
中度肥胖
:体重指数>35
重度肥胖
:体重指数>40
2.计算方法二:
标准体重=身高(m)×身高(m)×标准系数(女性20,男性22)
标准体重正负10﹪为正常体重
标准体重正负10﹪~20﹪为体重偏重或偏轻
标准体重正负20﹪以上为肥胖或体重不足
3.计算方法三:
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例如,一个身高170厘米的男子,他的标准体重应该是:170(厘米)-105=65(千克)。凡是超过标准体重10%者为偏重,超过20%以上者为肥胖;低于标准体重10%者为偏瘦,低于20%以上者为消瘦。
注意:上述计算方法只适用于成年人。
对儿童,老年人,或者身高过于矮小的人士并不适用。
标准体重是反映和衡量一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过胖和过瘦都不利于健康,也不会给人以健美感。不同体型的大量统计材料表明,反映正常体重较理想和简单的指标,可用身高体重的关系来表示。
BMI指数(英文为BodyMassIndex,简称BMI),是用体重千克数除以身高米数的平方得出的数字,是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个标准。当我们需要比较及分析一个人的体重对于不同高度的人所带来的健康影响时,BMI值是一个中立而可靠的指标。
世卫计算方法
男性:(身高cm-80)×70﹪=标准体重
女性:(身高cm-70)×60﹪=标准体重
标准体重正负10﹪为正常体重
标准体重正负10﹪~20﹪为体重过重或过轻
标准体重正负20﹪以上为肥胖或体重不足
超重计算公式
超重%=[(实际体重-理想体重)/(理想体重)]×100%
不同年龄算法
标准体重法
标准体重(千克)=年龄x8+8(7-16岁
)
轻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20%-30%
中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30%-50%
重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50%以上
BMI法
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即kg/m2
年龄BMI值
年龄
正常超重轻度肥胖
中度肥胖重度肥胖
低于6岁15-1818-
6-11岁16-1919-2121-2323-2727-
简单计算方法
1.计算方法一:
体质指数=体重(千克)
÷身高(米)的平方
kg/m^2
算式写法:BMI=体重/(身高)^2
正常体重
:体重指数=18.5-
25(中国体质标准:正常范围18.5~23.9,超重24.0~27.9,肥胖≥28.0)
超重
:体重指数=25-
30
轻度肥胖
:体重指数>30
中度肥胖
:体重指数>35
重度肥胖
:体重指数>40
2.计算方法二:
标准体重=身高(m)×身高(m)×标准系数(女性20,男性22)
标准体重正负10﹪为正常体重
标准体重正负10﹪~20﹪为体重偏重或偏轻
标准体重正负20﹪以上为肥胖或体重不足
3.计算方法三:
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例如,一个身高170厘米的男子,他的标准体重应该是:170(厘米)-105=65(千克)。凡是超过标准体重10%者为偏重,超过20%以上者为肥胖;低于标准体重10%者为偏瘦,低于20%以上者为消瘦。
注意:上述计算方法只适用于成年人。
对儿童,老年人,或者身高过于矮小的人士并不适用。